国档案学会组织的《电子文件管理机制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文件快速增长,应用领域不断扩大。2007年,接受抽样调查的55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生成的电子文件数量已经占其全部文件数量的72.7%。但我国电子文件管理中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主要是:
电子文件流失现象严重。调查发现,在接受调查的中央单位中,42.2%的电子文件没有以任何方式有效留存。74.4%的单位没有采用任何措施存留数据库文件、电子邮件、音频文件、视频文件、多媒体文件、超媒体文件、网页文件等类型的电子文件。一些留存下来的电子文件因管理不善已无法读取。如1990年北京亚运会的电子文件已经完全无法读取,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原始数据已经丢失99%。
电子文件功能效力不完整,严重损害社会活动的有效性。调查发现,73.6%的中央单位承认,因为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电子文件数据不完整等原因,其自身生成的电子文件无法独立发挥文件的功效;在接受抽样调查的35家省级、副省级城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中,86.2%的档案馆保存的电子文件不具有证据效力。缺乏真实性保障的电子文件并不能行使文件的功能,无法成为人们处理各种事务的有效工具和可靠依据。
笔者认为,我国电子文件管理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很多单位没有意识到,以电子文件为蓝本打印而成的纸质文件,并不能包含所有必要的数据信息,简单套用纸质文件的方式来管理电子文件,势必造成文件真实性的丧失。二、长期以来,我国文件管理被人为分成两段,不同部门分别制定和实施管理标准和措施,容易造成文件管理政策、标准的差异,给档案统一管理带来障碍。三、电子文件科学管理所依托的技术支撑体系薄弱。在国家层面,电子文件管理关键技术标准基本上是空白。
电子文件是数字时代人类活动的主要记录,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电子文件的大量流失,严重威胁中华文明的传承。为此建议: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框架,促进电子文件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良性互动,提升我国电子文件管理水平,实现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切实加强中央级电子文件管理,同时从源头上规范全国电子文件管理,建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中央档案馆成立中央级电子文件中心。
(责任编辑:朱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