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首页
厅长之窗 李春燕 李江河 赖厚明 吴海平 熊远国 唐国栋
机构设置及职能 厅办公室 综合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无线电管理处 信息化推进处 网络及通信管理处 机关党委(人事处) 纪检组(监察室)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动态 综合动态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动态 软件业动态 无线电管理动态 信息化推进动态
公告公示 公告 无线电管理公告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公告 软件业公告 信息化推进公告
领导讲话 部省领导讲话 厅领导讲话 李春燕 李江河 赖厚明 吴海平 熊远国 唐国栋 年度工作报告 其他
政府文件 赣信人 赣信字 赣信综 赣信科 赣信无 赣信信 赣信监 <赣信发 赣信厅办 赣信党字
工作简报 信息产业厅大事记 厅简报 专项工作简报 专项工作简报 政务双评 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 惩治商业腐败
政策法规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省政府规章 无线电管理专门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 频率台站管理规定 设备管理规定 收费规定 规章制度
统计信息 全国通信行业运行情况 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我省软件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我省无线电台登记情况
人事教育 人才招聘 人事教育 文件选编 文件选编
纪检监察 工作部署 党纪法规 动态信息 警示教育
规划部署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规划部署 软件业规划部署 无线电管理规划部署 信息化规划部署
产业动态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动态 软件业动态 信息化推进动态 无线电管理业动态
知识园地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知识 软件业知识 信息化知识 无线电知识
频道首页
政务公开指南
行政执法目录
办事项目 综合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信息化推进处 无线电管理处
相关法规文件
办结通知
行政处罚
收费标准
数据库查询
频道首页
厅长信箱
行政投诉中心
信访、纠风热线
纪检举报
便民服务
常见问题 办公室 综合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无线电管理处 信息化推进处 人事处 省无线电监测站 其他问题
民意调查
便民服务
数据库查询
网站群导航 网站全目录 繁體 简体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软件业 无线电管理 信息化推进
 您现在的位置: 江西信息产业厅 >> 政务公开 >> 产业动态 >> 无线电管理业动态 >> 行业政策 >> 文章正文
  关于发布《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的通知 打印此文【字体:
关于发布《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31
 
 

信部无〔2007〕223号

  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使用,保障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以下简称业余电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余电台呼号的使用,保障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业余电台呼号的申请、分配、指配、使用、撤销等相关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业余电台呼号是识别业余电台的重要标志。所有业余电台发信台,均应持有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业余电台呼号。

  第四条 业余电台呼号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统一规划和分配,并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指配。

  外籍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拟申请在中国内地设置业余电台的,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审批,指配业余电台呼号。

  第五条 供爱好者日常训练、试验、交流等活动使用的业余电台呼号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代表国家的字母前缀,由“B”表示;第二部分为电台性质或操作等级代号,由一位英文字母表示(具体表示方法见附件一);第三部分为我国业余电台分区(卫星业余业务列在第一区),即电台所处分区的分区号,由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分区见附件二);第四部分为后缀,以区分不同的业余电台。收信台后缀由四到五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联络台及其它发信台后缀由二到四位英文字母及数字的组合表示,且最后一位为英文字母(具体分配见附件三)。

  第六条 参加国际比赛的业余电台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的比赛专用呼号,可以省略第五条所述的第二部分,后缀由一到四位英文字母表示。比赛专用呼号仅用于国际比赛,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指配。

  第七条 除空间或遥控指令电台外的业余电台,在其每次通信建立及结束时,应主动报出本台的完整呼号,发射过程中至少每隔十分钟报本台完整呼号一次。

  第八条 设置业余电台的无线电爱好者,在其取得新的操作等级后,应向颁发原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撤销原呼号。

  撤销的呼号五年后可再次进行指配。

  第九条 业余电台经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或操作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在其执照规定设台地址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临时发射操作时,应该使用原业余电台呼号加“/”,以及操作目的地所在的业余电台分区的分区号。

  第十条 设置业余电台的无线电爱好者迁移至其它地区并停用业余电台的,应向颁发原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电台撤销手续。如需在新定居地继续设置使用业余电台的,可持相关资料到新定居地所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设台手续。

  第十一条 业余电台停止使用的,应到颁发其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电台撤销手续,业余电台被撤销的同时,其电台呼号也一并撤销。

  有下列情形的,其业余电台呼号自动失效:

  (一)电台执照持有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设置集体业余电台的组织或其法人依法被终止的;

  (三)电台操作证书或所持有的相关电台执照被依法撤销或过期失效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批准的业余电台无法实施的;

  (五)有本办法禁止之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条 禁止私自编制、盗用、转让和借用呼号等行为。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其它规定中,涉及业余电台管理内容的部分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业余电台性质或操作等级代号一览表
附件二:业余电台分区表
附件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业余电台呼号后缀分配表

文章录入:高琨    责任编辑:高琨 


相关文章:
Opera布局中国将发布桌面浏览器
卡巴斯基实验室发布手机版产品
方正尊越A360双网隔离PC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恩智浦将发布Mifare API规范,推动Mifare在手机NFC设备中的应用
国半发布4通道均衡器DS50EV401,可支持PCI Express接口标准
Maxim发布单芯片WiMAX RF收发器MAX2838,节省了50%的BOM成本
长虹选择恩智浦,发布支持AVS的IP机顶盒
立迪思发布四电路白光无噪音LED驱动器LDS8845及LDS8846产品样本
Discuz! 7.0测试版发布 亲自动手体验新版改进
XP RTM最危险 微软发布MSIR报告
意法发布HiTj系列全新高温双向晶闸管,具有出色的开关性能
国半发布低输入偏置电流高精度放大器LMP7721
英飞凌发布第三代单芯片产品X-GOLD系列,为低成本手机带来高端功能
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63.7%
Altium发布最新一体化电子设计解决方案,具备100多项新特性
ACTEL发布两款实现人机接口(HMI)和微型电机控制功能的插入式子卡
QuickLogic发布新型视觉增强引擎,同步实现改善图像质量和延长电池寿命
NI与ARM公司共同发布应用于ARM微处理器的NI LabVIEW嵌入式模块
TI发布针对MSP430的CCEssentials v3版本,简化超低功耗便携式应用开发
富士通发布移动WiMAX芯片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政务公开的内容
    服务承诺
    监督检查
    政务详细指南
    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政务详细指南
    无线电频率指配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
    无线电台(站)呼号指配
    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初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定点生产许可的初审
    申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推荐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初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认定的初审
    作弊录音
    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合…
    2008年上半年软考系统分…
    2008年上半年软考信息系…
    2008年上半年软考信息系…
    2008年上半年软考信息系…
    2008年上半年软考网络工…
    2008年上半年软考数据库…
    2008年上半年软考软件设…
    2008年上半年软考软件评…
    关于我厅 | About Jxdii | 法律声明 | 个人隐私声明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电子邮局 | 个性化订阅 | 问卷调查 | 旧版网站回顾

    Copy-right © 2000 - 2009 JXDII GOV.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地址:江西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2号 邮编:330046 联系电邮:master@jxdii.gov.cn
    赣洪备2-4-3-085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