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十五”规划
一、无线电管理的主要任务、作用、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无线电管理的主要任务
无线电管理是政府的行政职能,政策性、技术性、社会性都很强,是科技含量很高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我省无线电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管理;
2.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审批和管理;
3.无线电波秩序的管理;
4.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设备有关事项的管理;
5.对工业、科学、医疗等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有关事项的管理。
(二)无线电管理的作用
无线电频率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像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一样是十分宝贵和有限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新设备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在世界向经济一体化、信息技术全球化和全球个人通信迅猛发展的形势下,无线电通信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O,电信市场对外开放,无线电频率资源显示出更加重要的价值与作用。
加强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站的集中统一管理,对科学合理的配置无线电频率,提高无线电频率的利用率,满足市场需要,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无线电管理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截止到2000年底,我省共有各类无线电台站近2万,公众移动电话用户100余万,无线寻呼用户100余万,各类双向通信地球站219个,广播电台、电视台、差转台672座。由于设台数量急剧增加,频率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电磁环境日益恶化,无线电干扰越来越严重,因此,无线电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协调难度越来越大。
在“八五”及“九五”期间,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省委、省政府及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的领导下,在计划、财政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的方针,使无线电管理工作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逐步过渡到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综合管理阶段,并使我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上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和技术管理的手段还较滞后,不能适应无线电通信的迅猛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频率资源的分配不够合理,无线电频率的利用率比较低,供需矛盾日趋紧张;
2.无线电干扰,特别是对航空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以及防火、防汛、气象通信等重要业务的干扰时有发生;
3.频率规划、法制建设、技术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满足不了我省无线电管理和通信业务发展的需求;
4.无线电管理的任务加重,难度加大,技术管理手段落后。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有利于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有利于无线电通信市场的良性竞争,有利于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服务,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水平,以适应新世纪我省无线电通信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规划任务及目标
(一)政策法规方面
1.抓紧与省法制局联系,尽早出台《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制订和完善我省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无线电管理单项规章;
3.加强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我省无线电管理规章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媒体,宣传无线电管理知识和法规;增强全社会遵守无线电法规的意识;适时组织全省无线电法规培训,提高全省无线电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频率规划及协调方面
1.制定和修改我省无线电业务的频率规划。随着无线电通信事业迅猛发展,我省现行的无线电频率分配规定已不能适应无线电通信发展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对“八五”、“九五”期间制定的频率分配规定进行修改。按照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关于调整1—30GHz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十五”期间完成全省超短波通信、数传通信、无线接入系统、微波通信等业务频率分配规划的修改和制定工作。
2.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频率使用的协调。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是指国际电联(ITU)组织各国共同研究,并计划于2002年前后投入运行的国际移动通信系统,又称为IMT—2000。国际电联对第三代移动通信IMT—2000规划了230MHz频率,即1885—2025MHz和2110—2200MHz,共230MHz,其中1980—2010MHz(地对空)和2170—2200MHz(空对地)用于卫星移动业务。
由于目前我国的1700—2300MHz频率规划与国际电联IMT—2000的频率规划有一定的冲突,我省在该段频率上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电力、广播部门和厂矿企业设置的中小容量微波电路,制约着将来全省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健康发展。为满足我省移动通信发展频谱需求,目前要严格1—3GHz范围内无线电频率的管理,一旦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划分规定颁布,认真做好我省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频率使用的协调工作。
(三)技术设施建设方面
1.无线电监测网的建设。“十五”期间,要继续抓紧全省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在“九五”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省级监测中心控制室,完善固定与移动测向、交绘系统和监测系统,实现交绘显示和常规监测项目的监测功能;实现与国家监测系统及设区市监测系统的联网和数据交换,建成能实时运作的监测网,提高查处各类无线电干扰和非法电台的能力;建立用户干扰自动申诉系统、无线电监测数据库和干扰查处应用程序,为频谱管理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科学依据。具体实施步骤为:
①2002年前完成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的建设并实现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联网;
②2005年前完成全省11个设区市固定监测站建设并实现省内联网以及全省各级无线电监测站建设用户干扰自动申诉系统,无线电监测数据库和配置干扰查处应用程序。
2.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十五”期间,要加快全省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在“九五”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全省联网的建设,配置较为先进的频谱工程软件工具,内联网上可实施视频多媒体运作。实现频率指配、台(站)技术审查、执照管理、非法电台查处及用户设台等科学化、自动化管理。具体实施步骤为:
①2001年前完成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计算机局域网的改造与国家联网工程,安装新版无线电台站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
②2002年前完成各市无线电管理处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和建成全省计算机广域网,安装新版无线电台站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
③2004年前全省建成与全国通用的无线电管理地理信息软、硬件平台,并配置不同比例的数字地图库;
④2005年前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建成用户设台自动申报系统,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配置使用波段比较齐全的频谱工程软件工具,各市无线电管理处配置UHF/VHF频段的频谱工程软件工具。
3.省级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建设。省无线电监测站配备一定数量和等级的检测仪表,建立省级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以提高省级整体检测水平。配置相应的自动化测试软件,能够自动处理检测结果,建立设备检测数据库。2004年前完成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的建设。
四、计划投资总额及经费来源
(一)计划投资总额
“十五”期间,我省无线电管理法规建设、频率资源规划和技术设施建设共需投资3.32亿元人民币(投资计划见附表1、2),全省无线电监测网固定监测站需新建2个A级监测站,4个B级监测站和6个C级监测站,投资为2.3亿元;全省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需新建1个省级和11个市级计算机系统,并配置相应频谱工程软件和地理信息系统,投资为0.77亿元;省级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投资为500万元。
(二)经费来源
根据原国家无委第26次会议关于“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投资,应分别由中央、地方财政和在收取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中解决,主要从频率占用费中解决”的精神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77号文件关于“频率占用费收入,用于无线电管理事业经费不足”的规定,以及我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取的频率占用费统一上缴省级财政国库的实际情况,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十五”计划投资,由省计委在计划内解决和省财政在收取的频率占用费中支付,主要从频率占用费中列支。
附表1
江西省无线电管理“十五”计划投资表
(按2000年价格计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备注 |
|
1 |
制定《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
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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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定无线电管理单项规章 |
100万 |
20万/个×5 |
|
3 |
拟定频率分配规划 |
200万 |
40万/个×5 |
|
4 |
IMT—2000通信系统频率协调 |
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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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
150万 |
30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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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频率台站管理和政策法规培训 |
250万 |
50万/年 |
|
7 |
省、市级计算机系统 |
5200万 |
1个省级
11个市级 |
|
8 |
省、市级频谱管理工程软件和地理信息系统 |
2500万 |
1个省级
11个市级 |
|
9 |
省无线电监测站 |
6000万 |
2个A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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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各市无线电监测站 |
17000万 |
4个B级站
6个C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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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省级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 |
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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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技术标准、规范制定 |
50万 |
10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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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技术设施运行维护费 |
750万 |
150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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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技术、业务培训费 |
250万 |
50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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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总计 |
3.32亿 |
|
单位:元
附表2
省、市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的投资
(按2000年价格计算)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