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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08年度频率资源占用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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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5 双击可以使屏幕自动滚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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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08年度频率资源占用费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度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收费时间定为6月1日—6月30日。凡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南昌市无线电管理局缴纳本年度频率资源占用费。逾期将按计价费〔1998〕218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日增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计收滞纳金时间从7月1日开始。
联系电话:0791-6250776,6253219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南昌市无线电管理局 |
| 文章录入:许可 责任编辑:孙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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