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8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科办计[2008]22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www.innofund.gov.cn/通知通告),为切实做好我省2008年度科技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认真领会《通知》的精神,高度重视创造和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大力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共平台建设,按照突出优势和特色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2008年补助资金项目各市、县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由各设区市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单位和南昌高新区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南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和审查。各设区市科技局、南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各设区市财政局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的技术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收支凭证、证明等。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和省直主管部门在正式确定推荐项目并分别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08年6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科技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分别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地方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1份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吴南萍(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电话:0791-6251936
刘章屿(省财政厅企业处)电话:0791-7287589
附 件:国家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地方推荐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