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信计资检字[2008]1号文“关于开展2008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
(一)对获证单位的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自查是指获证单位就2007年度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进行自我审查并报送相关材料;抽查为到获证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二)所有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须参加2008年度自查。参加自查单位名单包括相应年度内首次获得资质、资质发生升降级和资质换证获得通过的单位。
(三)根据文件规定和我省实际,决定所有获证单位均需报送监督检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自查和现场抽查两种检查形式;去年参加了复核(年审抽查)的单位以及2007年获得资质的单位,不在今年抽查范围之内;凡去年参加了自查(包括一、二级资质)的单位,属被抽查之列。
(四)应参加监督检查的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部资质办取消其资质: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材料的;
2、拒绝抽查的。
二、监督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08年4月20日前,所有资质单位须将本单位已填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以下简称《年度监督检查表》,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版(刻光盘两份)报送省信息产业厅科技处。
(二)2008年5月20日前,省信息产业厅将参加自查单位报送的《年度监督检查表》(电子版),按照不同等级分别汇总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及抽查计划报部资质办。
(三)2008年5月20日至6月30日,省信息产业厅将根据计划组织抽查。必要时,部资质办将会同省信息产业厅和评审机构,对企业进行抽查。
(四)2008年7月30日前,省信息产业厅将在年度监督检查结束后,将本年度全省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上报部资质办。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资质单位应认真进行自查,专人负责;准确填报有关数据,文责自负。
(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获证单位有弄虚作假现象的,经查实后从严处理。
(三)请按照部资质办规定统一格式填报年度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有关年度监督检查表格的电子版可从部资质办网站(www.ceecm.gov.cn)下载。
(四)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合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联系人: 应易芬
联系电话(传真)0791—6301588,8770119(小灵通)
地 点: 省府大院北二路102号腾飞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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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信计资检字[2008]1号文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