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及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信基办[2008]013号文《关于申报2008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组织2008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工作启动早,时间紧,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区管委会要将申报信息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有关企业,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好2008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推荐工作。项目单位要严格按 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共同做好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拟申报电子发展基金的项目单位,可登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详细了解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或者致电我厅综合规划处和科技处咨询。
三、申报单位都必须先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上注册。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关于申报2008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及附件的规定认真编制《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文本可在电子发展基金网站下载。
三、申报单位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两年以上,且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有实施项目的能力。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信息产业部《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
四、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分为一般、招标和倍增计划三大类,我厅只受理和推荐一般项目。招标和倍增计划类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拟参加投标和申请倍增计划项目的单位请留意电子发展基金网站的通知。
五、申报单位须在2007年12月20日前将可研报告纸质缟和电子稿各一份,报送到江西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我厅负责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对项目是否符合指南,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项目可行性报告》撰写的规范性以及附件是否齐全等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反馈审查结果,推出修改意见。
六、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在12月28日前将修改后的可研报告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和项目简介一式七份,报我厅综合规划处,同时通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上传可研报告的电子稿,上传时,应仔细阅读上传资料方法的说明,防止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压缩误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问题。文字稿和电子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未通过我厅形式审查的项目,企业自行上网传递无效。
七、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排序,向信息产业部出具推荐意见,并在2008年1月4日之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达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八、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登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网址www.itfund.gov.cn)和江西省信息产业厅网站(网址:www.jxdii.gov.cn)查询,或者及时与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大钧、黄美昌,王鲁宁、
电话:0791-6273362、6301588
传真:0791-6257200
电子信箱:zonghghc@jxdii.gov.cn
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102号
邮编:330046,
附件:
1、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2008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2008年度电子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说明:附件可到下载中心-综合规划处-国家电子发展基金栏目下下载。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