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中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至今,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有序展开,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点业务系统建成并开始发挥作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环境显著改善,电子政务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提出“十一五”时期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建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重点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标准化体系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够实现在线处理,电子政务公众认知度和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框架》的部署和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建设工程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编制《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2008-2012)》,对未来五年电子政务的重点建设任务进行具体筹划。同时,积极推进中央17号文件所确定的统一政务网络、重点业务系统、基础数据资源、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标准的建设。截至目前,除少量项目尚未申报外,绝大部分项目已经投入建设,其中、金盾、金审电子政务标准等工程已完成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此外,与国家重点电子政务工程相配套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也相继投入建设并取得顺利进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二期建设工作开始启动。为了保障电子政务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合作,在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统一政务网络形成、推动信息设施共享与业务协同、构件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以保障规划任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