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字〔2007〕33号
关于厅领导联系各局
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等被评单位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民主评议各个阶段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经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厅领导联系各局,每位厅领导分工负责1~2个市无线电管理局的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分工
党组书记、厅长李春燕负责南昌和抚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江河负责宜春和景德镇市无线电管理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赖厚明负责赣州和吉安市无线电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海平负责上饶和鹰潭市无线电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厅长熊远国负责新余和萍乡市无线电管理局;
副巡视员唐国栋负责九江市无线电管理局。
二、主要工作
深入分工负责联系督导的市无线电管理局宣传动员、调查研究,征求所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服务对象的意见,督促该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工作,严密组织实施;督促该局扎实开展各个阶段的工作,务求取得工作实效;督促该局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争创政风行风建设和无线电管理工作新业绩。
三、目标要求
通过厅领导督导,促进各市无线电管理局严格按照省和厅关于民主评议工作的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思想重视,热情高涨,态度端正,行动迅速,精神面貌和作风好;
(二)每阶段评议活动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三)自查存在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得到较好解决;
(四)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建立健全了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本市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评价良好;
(六)本行政区域人民群众、无线电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满意。
四、厅领导督导活动安排由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