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各市无线电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厅职称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现就做好200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中规定的“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本单位2007年申报工作。各单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展示,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人员必须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到申报者本人,并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二、2007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和业绩终算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三、厅属各单位参加今年职称评审人员需8月2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厅人事处,以便复核。
四、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在职业道德考评、资格申报、审核等环节认真负责,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保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附件:1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