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德国法院确认,Google在当地争取“Gmail”商标权的努力已经彻底失败。
今年2月份,33岁的德国商人Daniel Giersch宣称他早在2000年就注册了Gmail商标,而Google的Gmail服务直到2004年4月1日才开通,因此Google不能在德国使用这个名字。最终,法院把Gmail判给了Daniel Giersch,Google则只能使用“Google Mail”。
Daniel Giersch特别声明,他并不是一个“玉米虫”,注册Gmail的确只是为了自己的生意,确切地说是“一种混合邮件系统”。他甚至发布了一个新闻稿,把自己比作二战后的德国企业家,认为把战后的德国带向成功的那种毅力、创新和勇气也正是自己的源动力。
除了在德国获胜,Daniel Giersch还在奥地利赢得了Gmail,并声称拥有其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瑞士语的版本。因为Daniel Giersch之前已经要求法院禁止Google在这些国家使用Gmail商标。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事情没有和解的可能性,因为Daniel Giersch明确表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出售G-mail商标给Google,因为他深信自己的G-mail业务将会大获成功。用Daniel Giersch的话来说,那就是他不会出售G-mail及他自己。Daniel Giersch还表示等和Google之间的官司完全结束后,他将会把精力放在G-mail服务的改进上,他还认为自己的G-mail将会成为互联网的新的通信标准。G-mail的网址为gmail.de。
这意味着Google的Gmail将会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被迫改名。而在中国,gmail.cn也不是Google或谷歌所拥有的域名,而是属于爱思美(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它在2003年就注册并使用了该域名。不过有趣的是,爱思美既不肯出售该域名给Google,也不打算对Google采取法律行动。外界一直在猜测是Google出价过低,爱思美之所以不对Google采取法律行动,目的是想Google提高出价。
这种官司说明了尽管Gmail有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邮件服务,但在商标面前,它也只能改名了。作为Gmail用户,我们只能祝Google好运了。
在两年前,Google在英国也被迫改用Google Mail的名字,Gmail的使用权则属于当地的市场调研机构Independen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Research(IIIR),代表其财务分析软件。
再加上Gmail在波兰也没得安宁,Google在欧洲的日子真是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