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及《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定级资质管理办法》(赣信信[2003]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厅对已获得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定级资质的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和南大启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两家企业所提交的换证申请材料及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中心出具的换证评审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同意延长上述两家企业的信息系统工程暂定级资质有效期,有效期在原有时间基础上顺延一年。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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