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撤销部分无线电台站的公告
根据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在部分省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第二批)的通知》(国无办函[2006]8号)文件要求,对部分单位设立的已不在使用、未办理到期执照更新手续和多年未缴纳无线电规费的台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予以撤销。
设台站单位对撤销决定如有异议,请联系江西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处(0791-6215176)。
附件:公告撤销无线电台站统计表
无线电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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