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赣财购办诉[2007]1号 2007-1-17 8:59:56
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2006年12月27日就《江西汇众招标咨询公司“江西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Z2006-G056)招标过程有关问题的投诉》收悉。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对规范各级政府采购工作奠基了法律保障,围绕着《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但不同省份之间具体操作方法和程序各有所不同,我省政府采购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采购单位委托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评委小组进行招标文件的研究制作,以确保招标文件制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在开标过程中原参加研究制作招标文件所有人员一律不允许再进行评审和评标工作,评审专家必须从省采购办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300万元以下项目3名,300万元以上项目5名)参加开标过程的评审和评标工作。采购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都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和评标工作,以确保在评审和评标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鉴于上述情况介绍,招标编号JXHZ2006-G056招标项目招标结果有效。如贵公司对此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进行行政复议。
此致
江西省政府采购办
2007年元月16日
200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