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厅际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已于今年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信息产业部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会同六部委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部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于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控制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为了做好《管理办法》在我省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到各单位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共同推进我省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经与省发改委、省外经贸厅、南昌海关、省商检局、省质检局、省环保局等部门协商会签,同意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于二○○七年三月九日成立我省“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厅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厅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厅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李春燕
副组长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熊远国
省发改委副主任 胡世忠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李文尧
南昌海关副关长 唐赟峰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肖长角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蒋洪南
省环保局副局长 陈 荣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厅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
主 任 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处长 刘大钧
副主任 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万 钧
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 涂迎九
省外经贸厅办公室副主任 吴 萍
南昌海关法规室副主任 张晓霖
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监管处副处长 赖旻琼
省质监局质量处调研员 吴生龙
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 龙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