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通信管理局出台了《福建省通信行业2006年民主评议行风组织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分为七方面18项,规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和分值,按照考评结果设置了“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考评等级。《办法》规定,对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电信企业,取消其本年度参加有关评优表彰的资格;考评等级为“优秀”的电信企业,有关先进的评选和推荐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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