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及《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定级资质管理办法》(赣信信[2003]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厅对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公司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及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中心出具的合格评审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批准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得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定级资质,有效期为两年。
特此通知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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