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信息化推进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去年底,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对今后十五年我国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优先行动计划以及保障措施做出了总体部署,对信息化推进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制定并通过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强化一个基础,着力三方面推进”把信息化推进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信息化发展基础;
2、着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
3、着力推进企业信息化;
4、着力推进城市和社区信息化。
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谐社会、提升党和国家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能力等有重要作用。
一、强化信息化发展基础
1、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贯彻国办发[2006]11号文件精神,抓好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1)大力推广电子签名应用;
(2)逐步规范和发展电子认证服务业;
(3)开展监督检查;
(4)做好电子认证日常管理。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的完善和实施
制定并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做好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2006年度自查和换证工作;
继续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研究制定工作;
指导地方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部委托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的业务指导。
3、加快推进信息化法律法规标准建设
启动有关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
(1)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2)网络信任体系条例;
(3)电子认证服务业管理条例;
(4)信息化条例。
4、积极开展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
5、积极开展信息化人才教育和培训
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大力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
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规范培训市场和培训行为,逐步建立科学的信息化教育培训体系;
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组织好技术、管理、应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引导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大力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基于供应链,面向上下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中小企业和社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
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加紧制定相关配套的规章、标准和规范,推广电子签名在行业、企业和社会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根据业务需求促进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
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建立农村综合信息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1、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
整合涉农部门和电信运营商、软硬件设备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以省为主体,通过部际协作、部省协同,建立省、市、县级信息中心和乡级信息服务站、村信息员五级组成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实现信息服务本地化。采集本地信息、加工上级涉农信息,把农民最急需的信息发布给广大农民。
建设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包括外企在内的软硬件设备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参与平台建设。
通过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咨询和培训服务。培养能运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知识的新型农民,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水平和能力。
配合兄弟司局抓好农村信息化基础工程、信息技术和产品服务“三农”工程。
2、做好农村远程教育试点工作
按照全国远程办扩大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把远程教育与推进农业信息化紧密结合,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
指导有关单位加大对LINUX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的研发力度。
切实做到农村通信设施的保建保通,建立专门的维护支撑队伍,加强维护;搞好终端设备的售后服务,保障服务质量,为远程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
加强沟通协调,提供优质低廉的通信服务,支持“傻瓜式”终端产品的研发,加快国产软件替代的步伐,降低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成本。
指导试点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所在省的试点工作。
三、推进企业信息化
充分发挥全国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信息化工作的宣传,营造促进企业信息化发展的社会环境。
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原则,推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努力培育面向企业信息化的现代服务业
1、推进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信息化
推进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信息化。进一步推动电子信息行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联合国资委、科技部推进重点行业信息化。选择信息化基础好的行业,建立面向行业的共用信息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建设。
2、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
联合国信办、发改委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
与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联合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推进城市信息化
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原则,加大社区信息化的推进力度,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培育面向城市公共服务的信息服务业。
总结“十五”时期国家城市信息化试点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合国信办和有关部委,继续开展国家城市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完成《社区信息化指导意见》和《城市信息化指导意见》(初稿)。
召开全国社区信息化经验交流会。
我们将一如既往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地方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部内各司局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努力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