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属性,具有连接性的业务才是具有卖点的赢利业务。而相反,内容型业务尽管吃带宽厉害,但产生收入的能力很弱,人们习惯于为连接型业务所付的钱远高于内容型业务,一个短信,几十个字节,1毛钱一条,每年约3000亿条,收入近200亿元,而一部电影占据高达几个G的字节,只收几毛钱,却很少有人愿意支付。因而所谓“内容为王”的说法实在值得商榷,至少近期难以看到。因而下功夫做好各种连接型业务是IPTV商业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
IPTV涉及三种完全不同行业的商业模式:建立在单向树型结构上的低价/包月的广电业、建立在无连接模式上的低价/免费的IP业务和建立在连接模式上的可管理/高成本的电信业。因而创造融合的商业模式、运营模式和顺畅的产业链需要不断的探索。通过与获得广电许可证的单位(例如上海文广)的合作,依靠“合作多赢,共建产业链”方式共同推进IPTV的发展。
为迎接IPTV的到来,中国电信正在积极地研究和探索,并计划在2005~2006年,在5个省17个地方开展IPTV商业试验,为今后大规模推广积累全方位的经验。
随着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界博览会的临近,IPTV在我国的实际应用正日益趋近。尽管在政策、技术和市场等层面存在的诸多风险为其发展增加了多重不确定性。但是可以相信IPTV最终必将在中国走向成功,IPTV的实施是电信公司对转型战略的有益尝试,也必将成为推动转型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驱动力和切入点。
作者简介
韦乐平,现任国家863计划信息技术领域专家委员会委员、信息产业部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兼信息通信网络委员会主任和光通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兼北京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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