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 报
第4期
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22日
我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重点推进“三大任务”
进入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以来,我厅全面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着力抓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三大任务。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把握五个环节:一是全面摸底,把握重点。我厅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领域,一方面是在工程建设方面,如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产权交易、单位和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取对方财物等行为。另一方面是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赠送或接受财物之类的行为,即行贿、受贿、索贿行为。按照实施方案所列重点,组织调研、摸底等活动,摸清本系统经营活动中商业贿赂存在的方式、形式,掌握涉及单位、岗位、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二是自查互查,查找问题。针对本单位、部门的重点岗位,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三是区别对待,分类处理。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合法与非法、违法与违纪。区别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自我纠正,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督促解决等方式。对自查不认真、消极应付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有案不报、压案不报、掩盖问题甚至妨碍工作的,必须从严处理。四是抓好整改,堵塞漏洞。要集中力量解决自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佳的,要重新整改。五是总结经验,及时对各单位的治理成果进行评估。
二、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反映出的案件线索认真开展调查,严格执纪,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重点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行政审批方面的案件。坚决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三、科学制定“五种长效机制”。一是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效防止国有资产因商业贿赂而流失的长效机制;二是针对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和易发、多发环节,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防范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三是结合厅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的纪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构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道德防线防范长效机制;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不同监督主体之间信息、资源、成果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五是与规范行为和查办案件同步,建立维护市场竞争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报:信息产业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发: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
有关企业
厅机关各部门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