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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直放站管理的通知 打印此文【字体:
关于加强直放站管理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信无[1999]62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0
 

关于加强直放站管理的通知

 信无[1999]6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全军无委办公室,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随着公众蜂窝移动电话的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用户对通信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个别单位为解决通话阴影区或改善建筑物内部的通话质量,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使用直放站(中继器),其中一部分直放站改变了无线通信网络的频率规划,造成基站信道阻塞,产生互调干扰,使通话噪声增大,断线、掉线频繁,严重损害了广大移动用户的利益,扰乱了公众通信秩序,甚至严重破坏了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无线网络结构,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另外,部分厂商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直放站(中继器)。为加强对直放站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加强直放站(中继器)管理的措施通知如下:

一、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频率应给予保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只有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可开展公众蜂窝移动通信运营业务,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公众蜂窝移动通信频段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收发信设备。

二、任何单位设置使用直放站(中继器),应纳入公众蜂窝移动通信基站管理。设台单位应就设置地点、使用频率、发射功率等特性向当地移动通信运营商征求意见,经其提出审核意见后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设台审批手续。

1、在北京市设置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应根据直放站的使用频率范围,由设台单位向北京公众移动通信运营商(如:北京无线通信局或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设置地点、发射功率、使用频率等特性征求意见,经其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2、在京外设置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应根据直放站的使用频率范围,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众移动通信运营商(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移动通信运营部门或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就设置地点、发射功率、使用频率等特性征求意见,经其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三、各单位未经批准设置的直放站,必须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于1999830日前补办设置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违规设置的直放站,应于199993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者,无线电管理部门将会同公众移动通信运营者强制拆除,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其中对造成重大通信事故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等公众移动通信运营者应加强通信网络的规划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在城市和高话务量地区,应采用多层小区微蜂窝技术以及分布天线系统等先进技术,积极解决室内信号覆盖、话务拥塞等问题。

在通信质量较差或通信信号较弱,且公众移动通信运营者短期内不能给予解决的地点,若有关单位提出设置使用直放站的要求,应予以同意,不得无理阻挠。必要时,由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决定。

五、为保证公众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营,有关通信运营者在检查无线网络通信质量或调整无线网络频率规划时,可检测有关单位设置使用的直放站。必要时,通信运营者可根据无线网络的改善或调整情况及相关直放站的使用情况,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对直放站调整发射功率、调整频率范围或更换、停止使用的建议。

六、各单位进口、生产直放站,均须按《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办理设备型号核准手续。

销售的直放站须持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直放站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

900MHz/1800MHz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直放站有关技术指标见附件。

七、为加强直放站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类直放站的生产、销售厂商和设置使用直放站的单位,应积极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进口、生产、销售、设置直放站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还将会出现适应集群通信、寻呼通信、卫星移动通信和无线接入通信等通信方式的各类直放站,在不影响通信系统无线网络结构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在通信质量较差的地点设置使用相关的直放站,但必须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设台审批手续。有关这类直放站的进口、生产、销售、设置管理,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900MHz/1800MHz直放站型号核准技术指标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

 

900MHz/1800MHz直放站型号核准技术指标   

 

1、工作频带

   基本工作频带: 上行 890915MHz

17101785MHz

                  下行 935960MHz

18051880MHz

   扩展工作频带: 上行 880890MHz

                  下行 925935MHz

2、输出功率

单载频的GSM直放站输出功率不大于30W

   宽带直放站输出功率不大于50mW

3、杂散发射

9KHz1GHz       杂散发射小于-36dBm0.25μW.

1GHz12.75GHz   杂散发射小于-30dBm1μW.

测试方法按照ETS300 6094的标准执行。

4、互调

9KHz1GHz       互调小于-36dBm0.25μW.

1GHz12.75GHz   互调小于-30dBm1μW.

测试方法按照ETS300 6094的标准执行。

文章录入:赵耀    责任编辑:赵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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