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2006年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无线电台(站)管理,营造良好的无线电波秩序,维护广大无线电台(站)用户的合法权益,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将在全区开展专业对讲机、公众对讲机和业余电台的专项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6年6月30日前为宣传教育、补办手续阶段;第二阶段: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阶段;第三阶段:2006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对要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级监测站要积极配合,认真作好技术检测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证上岗,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权限和标准执行,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发生以权谋私和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检查走过场的管理处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目前,此项工作现已在全区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