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协同组织,从2006年6月至10月底,集中开展一次“整治非法销售、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确保警用通信安全”的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随着民用通信业务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情况屡有发生。最近,江苏公安机关发现部分私家车车主为方便集体出游,擅自设置使用车载宽频电台,严重威胁和威胁到公安重要警务活动的安全和保密。
《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强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设台行为。
二、要深入排查非法电台生产和销售企业。无线电管理机构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明电台信号查找工作,采取固定与流动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包括警用频段在内的空中无线电信号进行全面监听。要对相关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深入排查摸底,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
三、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重要作用。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要针对调查摸底情况,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和重点时段,认真研究制定集中整治非法电台方案,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故意干扰正常无线电业务,或对合法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并阻碍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查处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建立和强化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内部通信管理,规范自身电台的设置使用行为,遵守保密纪律,对重大警务活动统一使用密语、代码通话,杜绝明语直说,要充分利用电台专用语言加密功能进行通信联络。
这次非法电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全省公安机关和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配合开展相关专项执法活动,及时有效地防止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