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人〔2006〕20号
关于上报《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实施公务员法具体方案》的请示
省人事厅: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2006]7号),结合我厅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实施公务员法具体方案,现予以呈报,请审批。
附件:1、“三定”方案;
2、《江西省公务员登记调查摸底统计表》。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管理 公务员法 工作方案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6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5份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实施公务员法具体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2006]7号),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各项规定,按照“依法办事,从严掌握;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稳慎处理;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要求,做好公务员法的入轨运行工作。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保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批。
(二)进行公务员登记。
1、摸清人员结构情况。
2、填写各种表格,并录入公务员管理软件信息。
3、组织研究,确定登记对象。
4、上报审批。
5、存档。
6、研究上报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三)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1、根据中央《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使用规范的职务名称,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工资套改。
2、本单位现有非领导职数的设置情况。
3、在规定职数没有出现空缺前,不再配备新的领导或非领导职务人员。
4、待公务员工资制度套改后再填写级别一栏。
(四)提出参照管理单位。
1、梳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2、收集有关参照依据资料。
3、研究提出申请。
4、沟通、上报审批。
三、时间安排
1、8月10日前,向厅领导汇报,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2、8月20日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本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具体方案并上报。
3、8月31日前,上报公务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4、9月10日前,上报省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申请;沟通登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实施工作原则上今年年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江西省信息产业厅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春燕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江河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赖厚明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雷乾元 人事处处长;
陈伟涛 办公室主任;
马福震 监察室主任;
于啸鹭 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务员登记的有关工作。
联络员:邱东鹰;
电 话:6222330、2870066
网 址:www.jxdi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