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人〔2006〕11号 签发人:李春燕
关于赖厚明纪检组长出国培训的请示
省政府:
根据信息产业部纪检监察局《关于在加拿大举办“企事业内部监察与监控高级培训班”的通知》(信监函[2006]1号)的要求,为了理论和实践上借鉴发达国家在企业内部监控方面的成功经验,拓宽纪检监察干部思路,推动信息产业企事业单位内部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同意,由信息产业部纪检监察局副局长王中桂为团长的全国信息产业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团一行30人,将于2006年5月30日至6月19日前往加拿大,执行信息产业企事业内部监察与监控高级培训班任务,并安排我厅1人参加培训。经研究,同意我厅赖厚明纪检组长参加此次培训,费用自筹。
可否,请批示。
附件:1.《关于在加拿大举办“企事业内部监察与监控高
级培训班”的通知》;
2.《关于双跨出国团组征求意见的函》。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干部 出国培训 请示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6年5月8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