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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人〔2006〕3号
关于转发省编委办《关于江西省电子产品
监督检验所更名的批复》的通知
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更名的批复》(赣编办文[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检验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机构更名后的有关工作,并以更名为新的起点,开拓创新、奋发努力,夺取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把检验院建设成为全省信息产业的先进集体。
附:关于江西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更名的批复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更名 通知
抄报:省编办。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6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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