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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人〔2006〕2号
关于认定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为
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评测中心的批复
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你所《关于成立〈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评测中心〉的申请》(赣电监检字[2005]10号)收悉。根据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CNAL)认可授权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CMA计量认证,经研究,参照国家和兄弟省市的做法,同意授权你所增加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评测中心的业务职能,开展通信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工程、智能大厦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软件评测与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等的评测和技术服务工作。增挂江西省信息系统工程评测中心牌子问题,按有关程序报请省编制部门批准。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信息系统 评测 通知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6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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