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首页
厅长之窗 李春燕 李江河 赖厚明 吴海平 熊远国 唐国栋
机构设置及职能 厅办公室 综合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无线电管理处 信息化推进处 网络及通信管理处 机关党委(人事处) 纪检组(监察室)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动态 综合动态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动态 软件业动态 无线电管理动态 信息化推进动态
公告公示 公告 无线电管理公告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公告 软件业公告 信息化推进公告
领导讲话 部省领导讲话 厅领导讲话 李春燕 李江河 赖厚明 吴海平 熊远国 唐国栋 年度工作报告 其他
政府文件 赣信人 赣信字 赣信综 赣信科 赣信无 赣信信 赣信监 <赣信发 赣信厅办 赣信党字
工作简报 信息产业厅大事记 厅简报 专项工作简报 专项工作简报 政务双评 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 惩治商业腐败
政策法规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省政府规章 无线电管理专门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 频率台站管理规定 设备管理规定 收费规定 规章制度
统计信息 全国通信行业运行情况 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我省软件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我省无线电台登记情况
人事教育 人才招聘 人事教育 文件选编 文件选编
纪检监察 工作部署 党纪法规 动态信息 警示教育
规划部署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规划部署 软件业规划部署 无线电管理规划部署 信息化规划部署
产业动态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动态 软件业动态 信息化推进动态 无线电管理业动态
知识园地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知识 软件业知识 信息化知识 无线电知识
频道首页
政务公开指南
行政执法目录
办事项目 综合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信息化推进处 无线电管理处
相关法规文件
办结通知
行政处罚
收费标准
数据库查询
频道首页
厅长信箱
行政投诉中心
信访、纠风热线
纪检举报
便民服务
常见问题 办公室 综合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无线电管理处 信息化推进处 人事处 省无线电监测站 其他问题
民意调查
便民服务
数据库查询
网站群导航 网站全目录 繁體 简体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软件业 无线电管理 信息化推进
 您现在的位置: 江西信息产业厅 >> 政务公开 >> 纪检监察 >> 党纪法规 >> 文章正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打印此文【字体: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信息产业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29
 
(2003年12月31日)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五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七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文章录入:高琨    责任编辑:高琨 


相关文章:
全球风险投资基金蓝驰创投注资创毅视讯,共赢中国CMMB发展
(上)“印度制造”真能挑战“中国制造”?
(下)“印度制造”真能挑战“中国制造”?
全球十大市值公司中国占四席 与美国平分秋色
国际合作下的中国电池业发展新思路
中国生物识别市场方兴未艾,指纹识别仍占主导地位
新岸线:第一款Xtensa本土应用案例亮相中国大陆
中国电子展于预示电子元器件行业逆势增长
微软称中国受浏览器漏洞攻击数居全球第一
全球移动数据业务增长强劲,中国落后于美国和日本
汽车电子:中国距国外有多远?
全球半导体国际巨头瑞萨启动中国新攻略
大步迈向国际化,IPC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来自包括中国华为在内的多家公司
中国移动基础设施市场的增长——华为和中兴改变移动市场格局
意法半导体大中国区新总部在上海正式启用
中国MCU市场特点
外资利用出现负增长对中国电子制造业喜忧参半
外资利用出现负增长对中国电子制造业喜忧参半
中国铁道部采用北电移动网络强化高速铁路营运
中国手机研发设计大会落幕,十佳企业名单揭晓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政务公开的内容
    服务承诺
    监督检查
    政务详细指南
    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政务详细指南
    无线电频率指配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
    无线电台(站)呼号指配
    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初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定点生产许可的初审
    申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推荐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初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认定的初审
    作弊录音
    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合…
    2008年上半年软考系统分…
    2008年上半年软考信息系…
    2008年上半年软考信息系…
    2008年上半年软考信息系…
    2008年上半年软考网络工…
    2008年上半年软考数据库…
    2008年上半年软考软件设…
    2008年上半年软考软件评…
    关于我厅 | About Jxdii | 法律声明 | 个人隐私声明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电子邮局 | 个性化订阅 | 问卷调查 | 旧版网站回顾

    Copy-right © 2000 - 2009 JXDII GOV.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地址:江西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2号 邮编:330046 联系电邮:master@jxdii.gov.cn
    赣洪备2-4-3-085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