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0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及选拔简章的要求,现将做好我省200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认真做好公费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利用单位的宣传媒体发布选拔简章与公派出国留学选派信息。
二、自2005年1月5日起,省教育厅公费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5日。留学基金委要求在3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北京,请各单位通知申请人员抓紧时间准备,务必在3月5日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家留学网上发布了《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等资料和信息,请通知申请人在国家留学网查询信息并从留学网下载申请出国留学的所有表格,按规定填写表格,准备申请所需材料。国家留学网址(http://www.csc.edu.cn)。
四、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费出国留学资源为本单位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对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或申请条件的业务骨干,所在单位可重点推荐申请,单位为其出具重点推荐函。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应支持高层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人员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五、2005年国家公费留学选派的指导思想是“扩大规模、突出重点、保证质量”。2005年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计划7245名,但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计划比去年少,只
有810名,一些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与合作项目受申请条件限制奖学金项目,鼓励符合互换项目条件的人员申请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博采各国之长,为我省培养社会经济建设各方面所需人才。
六、各单位要把好对申请人员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审核关,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是否真实,并为申请人员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表。
七、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受理全省范围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省教育大厦四楼,联系电话:0791-8638369。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开展此项工作,掌握本单位申请人数,并尽快将申请工作的有关信息反馈给申请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