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对于建立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电信市场竞争环境,对于利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司法解释”的宣贯工作先讲几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电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电信业引入市场竞争,促进了发展与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竞争行为,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通信权益,对阻碍互联互通、破坏通信设施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电信属于现代服务业,我国电话用户现有6亿多,是世界上最大的用户群,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要结合这一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司法解释”为契机,进一步坚持服务宗旨,不断强化法律意识,通过依法监管、依法经营,维护好电信市场秩序,使电信行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第二,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近几年,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通信法制建设明显加强,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已发布实施,《电信法》的立法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这次互联互通“司法解释”的施行,又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两年,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管理应该是“后退一步,站高一步”,要做到这一点,转变职能是关键,依法监管是落脚点。“只站高”不行,“只后退”也不行,必须将这两个方面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履行好职责,努力创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监管部门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道正派,秉公执法,并注意加强与各运营企业的沟通协调,形成维护市场秩序的合力。
第三,运营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按照法律办事。电信企业要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对于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定要认真贯彻、严格遵守。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电信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应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积极开展建立在科学发展、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基础上的良性竞争。经过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网间互联互通状况明显改善,电信市场秩序正在逐步好转,希望各运营企业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法律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使每一个员工都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推动互联互通和电信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第四,全行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服务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电信服务质量确实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社会对一些服务问题有所反映。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年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提出,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热点问题列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最近部里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意见”,运营企业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欢迎。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以取得社会公认、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与专家学者的沟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对待社会的批评和意见,切实加以改进,共同推动服务热点问题的解决。各运营公司也要加强沟通,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长期以来,电信事业的发展一直得到了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向司法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司法部门今后一如既往,继续给我们以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我国电信业的法制建设,共同促进信息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