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无〔2005〕32号
关于成立全省无线电干扰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省无线电监测站:
为提高对无线电干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无线电通信保障应急需要,保障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突发事件发生时无线电通信畅通,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无线电插播设备进行各种干扰破坏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函》(赣府厅字〔2005〕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无线电干扰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省无线电干扰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吴海平
副组长:省信息产业厅助理巡视员唐国栋、厅无线电管理处处长王江南 、省无线电监测站站长邓荣春
下设12个无线电监测应急保障分队:
省站分队长:省无线电监测站副站长魏小忠
南昌分队长:南昌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曾建宁
九江分队长:九江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舒金初
上饶分队长:上饶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张宁湖
抚州分队长:抚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李明
宜春分队长:宜春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龙瑞泉
吉安分队长:吉安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贺国庆
赣州分队长:赣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谭兴龙
景德镇分队长:景德镇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俞建群
萍乡分队长:萍乡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李峰
新余分队长:新余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熊亦农
鹰潭分队长:鹰潭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胡培新
各分队组成人员由省无线电监测站,各市无线电管理局和各市无线电监测站工程技术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无线电干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导省、市应急保障分队工作,组织完成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省、市无线电监测应急保障分队按照省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完成本地区无线电干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并协助搞好区域间应急保障联动排查任务。
三、技术保障
(一)省分队无线电监测设备: 监测车1辆,EB200
1台,4404B频频谱仪1台,电视场强测试仪1台。
(二)市分队无线电监测设备: EB200 1台,8561EC频谱仪1台,电视场强测试仪1台,九江、上饶、赣州、萍乡监测车各1辆,
(三)各分队备有应急交通车1辆,
(四)各分队备有工具箱1个,内装各类天线、接插件,指南针、地图、手电筒、电池等。
四、几点要求
(一)应急保障分队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全省无线电通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应急保障意识,熟悉应急保障方案,不断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平时要加强保障工作训练、装备维护管理,关键时刻拉得出、查得到、制得住,确保各类重要无线电通信畅通。
(二)在接到应急保障预先号令时,应急保障分队全体成员要迅速集中,24小时待命,熟悉事发地区地理交通、电磁环境,完成各项物质器材、交通工具准备工作,任务下达后,立即携带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到达指定地区。
(三)加强应急物质器材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监测设备、设备箱定位放置整齐,标签指示明确,方便携带。
(四)监测设备必须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应有备用设备替代。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无线电干扰 应急保障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通信应急指挥部,厅领导。
抄送:省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5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