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字[2004]15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迟2004年度部分专业考试日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推迟2004年度部分专业考试日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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