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及中央驻赣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按照国家人事部的部署,2004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发证工作即将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证对象。凡在省直报名参加2004年全国职称外语及江西省医古文、古汉语的等级考试并达到国家或省内划定的合格标准者。符合省内合格标准的颁发省内合格证。
二、 办理合格证应提供的材料
1、准考证
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单位核实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按国家人事部收费标准,每本合格证书工本费5元。
三、 办证时间为2004年7月2 5日至2 004年8月2 5日。
四、 各单位将合格人员办证材料交单位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到江西省人事厅业务受理大厅办理合格证书。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