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无〔2004〕4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
专项整顿活动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处:
为圆满完成全国统一部署的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通告》(信部联[2003]20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江西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无线电 专项整顿 检查 通知
抄报:信息产业部,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
凌成兴副省长。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
广播电视局,民航南昌空管中心,省无线电监测站。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4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40份
江西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
专项整顿活动检查方案
为了做好全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检查工作,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通告》(信部联[2003]20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处。
二、检查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省信息产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南昌空中交通管理中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信无[2003]5号)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逐项设定检查内容,并按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检查方法
今年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并按照评分标准对被检查单位评分,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获得前三名的单位和优秀档次的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
2.检查相关文件和简报、台站资料。
3.检查相关的无线电监测、检测、排除干扰的文件和记录。
4.抽查2份电台资料表进行实地核查。
5.暗查。
四、检查组人员:
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检查共分两个小组:
第一组组长由厅无线电管理处长王江南同志担任,成员2名,厅无线电管理处一名,市无线电管理处代表一名。
第二组组长由厅无线电管理处副处长胡全庆担任, 成员2名,厅无线电管理处一名,市无线电管理处代表一名。
检查组分工情况另行通知。
五、几点要求
(一)各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圆满完成民航专项整顿活动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按标准逐项检查,认真填写评分标准表,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向省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检查情况报告和原始评分标准表。
(三)凡有人员被抽调参加检查组的相关单位,希望给予支持。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
活动检查评分标准表
被检单位: 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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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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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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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20
分 |
1 |
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专项整顿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组 |
15 |
没有召开专项整顿工作会议扣10 分,没有成立工作小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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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扣 1--2分 |
|
2 |
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安排和分工 |
5 |
没有工作安排和分工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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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和分工不明确扣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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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定和材料上报
25
分 |
1 |
转发国家、省专项整顿文件 |
5 |
没有转发国家、省专项整顿文件扣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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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撰写专项整顿活动技术性论文 |
7 |
没有撰写专项整顿活动技术性论文扣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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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在3月10日前提交的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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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项整顿工作总结 |
8 |
没有上报专项整顿工作总结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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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在6月30日前上报的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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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项整顿工作简报 |
5 |
专项整顿每个阶段少于一篇简报(含
小结)扣 1 分,简报等被国家无线电
管理杂志和论文集采用的每篇加 2
分,被国家频管信息网、省厅简报采
用的每篇加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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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站资料
15
分 |
1 |
查阅无线寻呼台,广播电视台(含外语调频台),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电台的资料 |
15 |
台站资料表每出现一处不完整或填写
错误扣 1 分
台站资料表有一份没有录入计算机的
扣 1 分
航空电台在2003年11月1日前有一
部没有核发电台执照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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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行为
10
分 |
1 |
查处大功率无绳电话机 |
10 |
收缴一部大功率无绳电话机加 1 分
(以实物为准,执法文书齐全)
暗访中发现一部大功率无绳电话机扣
1 分(发射天线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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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核查电台
15分 |
1 |
各抽一份无线寻呼台和广播电视台技术资料表,对主要参数:发射功率、发射频率、台址、设备型号和出厂序号进行核对 |
10 |
发射功率每填错一个扣 1 分,发射频
率每填错一个扣1 分,表中台址与
实际地址不对每一处扣 1 分,设备型
号和出厂序号每填错一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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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没办设台手续的电台 |
5 |
发现一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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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监测检测
10
分 |
1 |
108—137MHz频段,重点频率为125.900、121.500、120.500、130.300MHz |
5 |
没有监测计划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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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监测记录(含电子记录)的扣5
分 |
|
发现干扰民用航空专用频率情况不及
时上报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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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测无线寻呼台,广播电视台(含外语调频台),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电台 |
5 |
没有检测程序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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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检测记录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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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出不合格设备没及时通知用户整
改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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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排除
5
分 |
1 |
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 |
5 |
没有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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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一起干扰(以上报的文字材料为
准)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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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国家和省厅下发的干扰查处通知
24小时内不反馈情况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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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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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子项的扣分标准,以扣完为止,不倒扣;各子项的加分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该子项的标准分值。
检查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