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党组文件
赣信党字〔2003〕5号
关于应易芬、胡全庆同志拟任职务的请示
省委组织部:
应易芬、胡全庆二位同志自2001年分别在我厅科学技术处、无线电管理处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敬业精神好。各项工作及时到位,服务意识很强,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善于与同志们合作共事。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处、无线电管理处的领导力量,经厅党组会研究,拟任:
应易芬同志为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免去科学技术处助理调研员职务;
胡全庆同志为无线电管理处副处长,免去无线电管理处助理调研员职务。
以上请示,请批复。
中共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党组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请示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3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