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综〔2003〕10号
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省电子产品制造业影响信息沟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决策和部署,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疫情对信息产业影响信息沟通工作的通知》(部信办[2003]195号)精神,全省电子产品制造业行业要积极应对,深入分析、研究疫情对本企业发展的影响,及时沟通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这场无硝烟的战役中取得抗击“非典”和电子产品制造业快速健康发展双丰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各企业应正确处理好防治“非典”与发展建设服务的关系,高度重视“非典”疫情给我省电子产品制造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充分认识疫情防治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全面、客观地分析形势。一方面要加强疫情可能产生的不确定因素和负面影响的研究、分析和预测,对完成本年度各项计划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有充分估计;另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和预见性,因势利导,培养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以积极的措施应对当前局面。
二、切实做好疫情期间行业发展的监控、分析和信息沟通工作
根据信息产业部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5月份开始,我厅建立“非典”疫情对我省电子产品制造业影响情况上报制度。
(一)组织形式
各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由主要领导负责监控、分析和上报疫情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确保与我厅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上报情况的主要内容
● 疫情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外贸进出口、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和吸引外资等方面产生的短期与长期的影响;
●对本企业主要产品、重点项目及主要生产计划的影响;
● 疫情带来的已经存在和可能产生的问题;
● 各单位采取的措施;
● 建议。
(三)上报情况的时间
各单位定期于每月10号以传真的方式将情况报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以便汇总后上报信息产业部。如遇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在5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我厅。
电话(传真):0791—6257200
联 系 人:综合规划处 万钧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信息 产业 制造业 防疫 通知
抄报:厅领导。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3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