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赣信科〔2003〕15号
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2003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工作由各省、市信息产业厅(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负责实施。现将信息产业部“认证办”《关于开展2003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审范围
年审分为年检和自查两项进行:
(一)年检范围: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资质证书的单位。
(二)自查范围: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及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资质证书的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03年6月27日前,各年检或自查单位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级资质自查情况汇总表》各2份、电子版2份报送江西省信息产业厅“认证办”(科技处),以便汇总审核、填写结论意见,并报部资质认证办公室审查或备案。
2003年7月5日前,属年检范围的单位,在提交上述材料后,在经省信息产业厅“认证办”初审确认符合年检条件的前提下,由省信息产业厅“认证办”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年检。望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三、年审程序
见附件“信计资〔2002〕115号”文件。
四、有关事项
信计资〔2002〕115号文及有关年审、自查表格的电子版可从http://www.cstc.org.cn下载,请按规定格式统一填报。
五、公告结果
年审工作结束后,信息产业部“认证办”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年审结果。
联 系 人:应易芬
联系电话:0791-6301588(传真)
地 址:省府大院北二路102号省信息产业厅科技处
邮 编:330046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计算机 系统集成 资质 年审 通知
抄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抄送:厅领导。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3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