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江 西 省 人 事 厅
赣人字[2003]162号
关于做好200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办发[2003]20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3]155号),为做好我省200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现将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2004年4月11日。报名时间为2003年11月14日至11月26日(不含双休日)。
各地请分别按英语综合、英语理工、英语卫生三个类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语种A、B、C三小级别组织报名、编排考场和预订试卷。
二、考试等级的划分、适用范围、语种及分类按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赣人发[1998]41号)和《关于做好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3]37号)中有关外语要求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申报的专业系列和职务级别,按照上述文件定报考相应的等级。
三、从2003年起,外语合格证当年可以使用。取得江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的人员,考试当年申报评审有效;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的人员从考试的当年起算到证书指定的年限内有效。外语成绩作为申报评审参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对照相应级别的国家合格证有效期执行。
四、报名办法。
各设区市(含中央驻赣所在地单位)报考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加盖单位章后,到各设区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在南昌的省直单位和中央驻赣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实行数码照相技术采集照片的按所在设区市规定办理)。
各地在报名时要收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各地在报名前要将《考场规则》、《违纪处理办法》在报名分发给每位考生。
五、英语各类别、各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类别、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两种(试卷及答题卡A、B卡封装已交叉排列,可直接向考生发放),试卷封装及考生填涂要求2003年相同。
六、考试时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七、我省组织的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同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步进行。报考类别、报考级别、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与2003年相同。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与古汉语、医古文考试科目代码和国务院部门的报名信息项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与要求与2003年相同。
八、为便于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请各地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这些单位参加考试的人员出具考试成绩通知单。
九、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统一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发行,由省汇总后上报征订数量。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加强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工作,坚决杜绝向考生推销、搭售社会上非法印制的此类用书的现象,如发生此类情况引发的一切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费字[2000]24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人事考试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计价费[1998]106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和上缴,即每人收取考试考务费42元,其中设区市人事局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16元。
十一、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请在考前一周将值班人员姓名及值班电话报告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91—6218683。
十二、请各级人事部门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切实加强领导,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0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计划
江 西 省 人 事 厅
二OO三年十一月三日
200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计划
11月14日—26日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 2月底 省直和各设区市对报名信息计算机处理各设区市向省考试中心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考生的报名信息和考场考点设置情况
2004年2月底 省人事考试中心完成报名信息处理和有关数据统计,编制打印准考证
2004年2月1日前 向人事部考试中心报试卷预订单
2004年3月下旬 发放准考证
2004年4月8日—10日 领取试卷
考试 2004年4月11日 上午9:00—11:00
2004年5月1 0日前 各地向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报验收报告,并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报考场分配信息及考试成绩信息
2004年6月初 公布考试成绩,下发合格标准